小余
詞語意思:
1.凡不滿一甲(即六十)余下的日數稱大馀﹐不滿一日(包括夜)余下的分數稱小馀。“大余”﹑“小余”各分前﹑后。前“大余”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即今所用的農歷前一年十一月)朔那一天的干支﹐前“小余”是指這一天合朔的時刻;后“大余”是指這一年冬至那一天的干支﹐后“小余”是指冬至在這一天的時刻。前“小余”按一日九百四十分計算﹐后“小余”按一日三十二分計算。
2.泛指一日馀下的短暫時光。
分詞解釋:
三十:
1.數詞。十的三倍。
2.指三十歲。
3.指三十年。
二分:
1.春分和秋分。
2.分而為二。
3.猶言兩份。
4.十分之二,二成。
短暫:
(時間)短:經過短暫的休息,隊伍又開拔了ㄧ我跟他只有過短暫的接觸。
十一月:
格里歷[即陽歷]每年的第十一個月。
計算:
①根據已知數通過數學方法求得未知數:計算人數 ㄧ計算產值。
②考慮;籌劃:做事沒個計算,干到哪兒算哪兒。
③暗中謀劃損害別人:當心被小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