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
詞語解釋
在中國,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對象所課征的稅。轉讓的房地產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增值額以其轉讓所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等)計得,乘上規定的稅率即為應納稅額。
分詞解釋
設施:
①安排布置;行事:孔明如此設施,其中有計|故其設施,因任自然。
②為某種需要而建立的機構、組織、建筑等:設施完善|工程設施|軍事設施。
稅率:
計算課稅對象每一課稅單位應征稅額的比率。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減除:
減少或除去。如:減除疲勞。
地上:
1.陸地上。
2.指人間,陽世。


土地增值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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