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
詞語解釋:
以被使用的土地為對象所課征的稅。中國自1988年11月起,對于凡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屬于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分詞解釋:
屬于:
歸某一方面或為某方所有。
縣城:
縣治所在的城鎮。
使用:
使人或器物等為某種目的服務:使用干部|使用工具|合理使用|共同使用。
對于:
介詞,引進對象或事物的關系者:我們對于公共財產,無論大小,都應該愛惜ㄧ大家對于這個問題的意見是一致的。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