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
詞語解釋:
謂到得比規定的時間晩。
[be late;come late;arrive late] 到得比約定的或恰當的時間晚
只剩下一些遲到的顧客了
分詞解釋:
規定:
①對某一事物做出關于方式、方法或數量、質量的決定:規定產品的質量標準丨不得超過規定的日期。
②所規定的內容:關于職工退職、退休問題,中央已經有了規定。
到得:
1.等到;到了。
2.亦作“到的”。與“不”連用,猶言至于。
3.亦作“到的”。猶言及得,算得。
4.猶倒是。
時間:
①物質存在的可用鐘表來量度的屬性。某一過程的發生、發展、終止,既反映了過程的持續性也反映了順序性。過程的持續性表現為時間間隔,順序性表現為日期和時刻。
②見“時間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