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救國十大綱領

抗日救國十大綱領
詞語解釋
1937年8月在洛川會議上由毛澤東提議并通過。內容為:(1)打倒日本帝國主義;(2)全國軍事總動員;(3)全國人民總動員;(4)改革政治機構;(5)實行抗日的外交政策;(6)實行為戰時服務的財政經濟政策;(7)改良人民生活;(8)實行抗日的教育政策;(9)肅清漢奸賣國賊親日派,鞏固后方;(10)實現抗日的民族團結。這個綱領全面地概括了中共在抗日戰爭時期的基本政治主張。
分詞解釋
綱領:
①政府、政黨、社團根據自己在一定時期內的任務而規定的奮斗目標和行動步驟:政治綱領。
②泛指起指導作用的原則:綱領性文件。
鞏固:
①堅固;不易動搖(多用于抽象的事物):基礎鞏固ㄧ政權鞏固。
②使堅固:鞏固國防ㄧ鞏固工農聯盟。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
后方:
①遠離戰線的地區(跟‘前線’、‘前方’相對)。
②后面;后頭:在我艦的右后方,發現一艘潛艇。
改良:
①去掉事物的個別缺點,使更適合要求:改良土壤 ㄧ改良品種。
②改善。


抗日救國十大綱領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3/320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