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詔

宣詔
詞語意思
1.宣讀詔書;下達詔命。
2.謂帝王召見。詔,召。
3.指詔命。
分詞解釋
召見:
①君王或上司叫臣民或下屬來見面:皇上召見|聽說市長要召見你。
②外交部通知外國駐本國使節前來洽談事宜。
帝王:
①君主制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②帝和王。即君主國的最高統治者和最高封爵:帝王將相。
下達:
1.追求財利。
2.古時婚禮,男家使媒人向女家求婚,叫下達。
3.以私事陳達于君。
4.向下發布或傳達。


宣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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