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韻
詞語解釋:
即出韻。格律詩中應該押韻的字越出規定的韻部。
分詞解釋:
出韻:
作韻文押韻時越出規定的韻部。
應該:
表示情理上必然或必須如此。
韻部:
韻書中把同韻的字歸在一起成為一部。如《廣韻》分韻為二百零六部,《平水韻》分為一百零六部,《中原音韻》分為十九部。
格律:
詩、賦、詞、曲等關于字數、句數、對偶、平仄、押韻等方面的格式和規則。
嫌韻
詞語解釋:
即出韻。格律詩中應該押韻的字越出規定的韻部。
分詞解釋:
出韻:
作韻文押韻時越出規定的韻部。
應該:
表示情理上必然或必須如此。
韻部:
韻書中把同韻的字歸在一起成為一部。如《廣韻》分韻為二百零六部,《平水韻》分為一百零六部,《中原音韻》分為十九部。
格律:
詩、賦、詞、曲等關于字數、句數、對偶、平仄、押韻等方面的格式和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