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廢
詞語解釋:
指受傷殘廢的人。
分詞解釋:
指受:
1.受命。
2.指點傳授。
殘廢:
四肢或雙目等失去一部分或喪失其機能。亦指殘廢之人。
● 傷(傷)
◎ 受損壞的地方:工傷。傷痕。
◎ 損害:傷了筋骨。傷腦筋。傷神。勞民傷財。
◎ 因某種致病因素而得病:傷風。傷寒。
◎ 因過度而感到厭煩:傷食。
◎ 妨礙:無傷大體。
◎ 悲哀:悲傷。哀傷。神傷。感傷。傷悼。傷逝(悲傷地懷念去世的人)。
◎ 得罪:傷眾。開口傷人。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