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價值

剩余價值
詞語解釋
由雇傭工人創造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價值。體現資本家對雇傭工人的剝削關系。勞動力的使用價值,不僅能再生產出它本身的價值,并能生產出比本身價值更大的價值,這一超過部分就是剩余價值。生產和無償占有剩余價值,是資本主義的生產目的。有人認為,在社會主義商品生產條件下,工人剩余勞動也形成剩余價值,但歸社會或集團所有,不體現剝削關系。
分詞解釋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工人: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多指體力勞動者)。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
創造:
1.亦作“剙造”。
2.發明;制造前所未有的事物。
3.制造;建造。
4.猶創作。謂撰寫文章或創作文藝作品。
所有:
1.領有,占有。
2.指領有的東西。
3.尚有。
4.整個;全部。
5.有個。


剩余價值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3/322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