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號
詞語解釋:
受傷的人。多指受傷的士兵。
[the wounded] 受傷的人,多指傷兵
分詞解釋: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受傷:
身體或物體部分地受到損傷。
● 號(號)
◎ 名稱:國號。年號。字號。
◎ 指人除有名、字之外,另起的別稱:別號(如“李白,字太白,號號青蓮居士”)。
◎ 標志:記號。
◎ 排定的次序或等級:編號。號碼。
◎ 揚言,宣稱:號稱(a.名義上是;b.以某名著稱)。
◎ 記上標志:號衣。號房子。
◎ 命令:號令。號召。
◎ 量詞,用于人數:昨天去了幾十號人。
● 號(號)
◎ 拖長聲音大聲呼叫:呼號。號叫。
◎ 大聲哭:哀號。號喪。號啕大哭。
● 傷(傷)
◎ 受損壞的地方:工傷。傷痕。
◎ 損害:傷了筋骨。傷腦筋。傷神。勞民傷財。
◎ 因某種致病因素而得病:傷風。傷寒。
◎ 因過度而感到厭煩:傷食。
◎ 妨礙:無傷大體。
◎ 悲哀:悲傷。哀傷。神傷。感傷。傷悼。傷逝(悲傷地懷念去世的人)。
◎ 得罪:傷眾。開口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