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響樂隊

交響樂隊
詞語解釋
大型的管弦樂隊。從歌劇的伴奏樂器組合發展而來,至18世紀末趨于規范化。通常由四組樂器組成:弦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樂隊編制按規模大小,通常分為雙管、三管、四管或簡稱小、中、大。現代大型交響樂隊多為四管編制,人數約八十至一百十人。
分詞解釋
弦樂器:
指由于弦的振動而發音的一類樂器,如小提琴﹑琵琶﹑揚琴等。
規模:
(事業、機構、工程、運動等)所具有的格局、形式或范圍:粗具規模丨規模宏大。
大小:
1.大與小;大或小。
2.指尊卑或長幼。
3.謂大小的程度。
4.偏指大或小。
5.猶多少。引申指情況。
世紀末:
專指十九世紀末期的社會。當時,一方面技術迅速進步;另方面各種矛盾日益尖銳,社會劇烈動蕩,潛伏著危機。因用以指社會的沒落階段。
伴奏:
歌唱、跳舞或獨奏時用器樂配合。


交響樂隊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30/100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