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科

征科
詞語解釋
征收賦稅。
分詞解釋
賦稅:
田賦和各種捐稅的總稱。
征收:
1.指收取賦稅。
2.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
3.征集吸收。

● 征(徵)
◎ 遠行:長征。征途。征夫。征人。征衣。征帆(遠行的船)。
◎ 用武力制裁,討伐:征服(用力制服)。征討。征伐。征戰(出征作戰)。南征北戰。
◎ 召集:征兵。征募(招募兵士)。征集兵馬。
◎ 收集:征稅。征糧。
◎ 招請,尋求:征求。征稿。征婚。征聘(招聘)。征詢(征求意見)。
◎ 證明,證驗:征引(引用,引證)。信而有征。
◎ 表露出來的跡象:特征。征候。
● 科
◎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于貓科。槐樹是豆科。
◎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科舉。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罰):科處。科罰。
◎ 古典戲劇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動作時的用語:笑科。科白。
◎ 古同“棵”。

征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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