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知
詞語解釋:
古代哲學概念。謂通過“心”的思維活動,對耳﹑目﹑鼻﹑口等感官得來的認識進行分類﹑辨別﹑取舍,進一步認識客觀事物。
分詞解釋:
客觀事物:
特指有別于思想的外界事物。
進一步:
表示事情的進行在程度上比以前提高:進一步實現農業機械化ㄧ進一步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步伐。
通過:
1.通行;穿過。
2.議案等經過法定人數的同意而成立。
3.以人或事物為媒介或手段達到某種目的。
4.征求有關的人或組織的同意或核準。
分類:
根據事物的特點分別歸類:圖書分類法 ㄧ把文件分類存檔。
辨別:
根據不同事物的特點,在認識上加以區別:辨別真假 ㄧ辨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