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思聰

馬思聰
詞語意思
馬思聰(1911-1987)作曲家,小提琴家。廣東海豐人。1923年留學法國,畢業于南錫音樂學院。后入巴黎音樂學院學作曲。1929年回國。1932年創辦私立廣州音樂院。抗戰期間在重慶參加進步音樂活動。1946年起任臺灣交響樂團客席指揮。建國后任中央音樂學院院長、中國音協副主席。1967年移居美國。作有歌劇《熱碧亞》,管弦樂《山林之歌》,大合唱《祖國》、《春天》,詩劇配樂《屈原》等。
分詞解釋
廣東:
中國南部的省,簡稱粵,東連福建,西連廣西,北接湖南和江西。面積17.8萬平方公里,人口近6千萬,省會廣州。
配樂:
詩朗誦﹑話劇等按照情節的需要配上音樂,以增強藝術效果。
作曲:
1.創作音樂曲譜。
2.指音樂曲譜的創作者。
畢業:
在學校或訓練班學習期滿,達到規定的要求,結束學習:大學畢業ㄧ他的學習成績太差,畢不了業。
山林:
1.山與林。亦指有山有林的地區。
2.借指隱居。
3.指隱居之地。
4.園林。
5.山林體文章的省稱。明代與“臺閣體”相對。

馬思聰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30/100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