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光彈
詞語意思:
一種尾部裝有能發光的化學藥劑的炮彈或槍彈。發射后發出紅﹑黃或白色的光。用于指示彈道和目標。
[blame tracer;light tracer bullet]彈頭內裝有曳光管的特種槍彈。彈頭尖部涂有綠色標記,內部上端是軟質鉛心,下端是曳光管,裝有曳光劑和引燃劑
分詞解釋:
發光:
1.散發出可見的光;明亮。
2.比喻精彩﹑有價值。
尾部:
車輛的后部、運載機械或工具的后部。如:從馬車的尾部摔了出去。
彈道:
彈頭被火藥氣體推出后,其重心運動的軌跡。分為內彈道和外彈道。是射擊學理論的重要概念之一。
指示:
①指給人看:指示牌|指示代詞。
②指點;指引:指示一二|予以指示。
③指示下級、晚輩的文件、意見:長輩的指示|按上級指示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