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越

夷越
詞語解釋
1.古國名。即于越。夏少康庶子的封國。
2.古代對長江中下游以南各族聚居地區之稱。
分詞解釋
少康:
夏代中興之主﹐帝相之子。寒浞使子澆殺相篡位。相后緡方娠﹐逃歸有仍﹐生少康。少康長大﹐逃奔有虞﹐虞君妻以二女。夏舊臣靡收集夏朝舊部﹐滅浞而立少康。少康又滅澆。見《左傳.襄公四年》﹑《哀公元年》。《楚辭.離騷》:“及少康之未家兮﹐留有有虞之二姚。”后用為王太子復仇的典故。
聚居:
集中地居住在某一區域: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
地區:
①指較大的區域范圍:沿海地區|發達地區。
②中國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區域。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市。不是一級行政區域。設立行政公署,作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世紀80年代起,有些地區撤銷,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
于越:
1.古族名。分布在今浙江省境內。
2.指其所居之地。唐獨孤及《題思禪寺上方》詩:“眇眇于越路﹐茫茫香草青。”一說即吳越。
3.官名。契丹最尊之職,遼太祖即位前即因戰功顯赫拜于越,后以于越受禪稱帝。遼設大于越府,大于越無所職掌,其位則居南﹑北大王上,非有大功者不授。參閱《遼史.太祖紀上》﹑《百官志一》與《國語解》。
庶子:
1.周代司馬的屬官。掌諸侯﹑卿大夫之庶子的教養等事。秦因之,置中庶子﹑庶子員。漢以后為太子屬官。兩晉﹑南北朝稱中庶子﹑庶子。隋﹑唐以后,改稱左右庶子。歷代相沿,清末始廢。
2.舊時指嫡子以外的眾子;亦指妾所生之子。
3.戰國時秦國隸屬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


夷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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