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赤

火赤
詞語解釋
1.火紅的顏色。
2.蒙古語“札魯火赤”之省語。即宗正府,掌皇族事務。
3.指宗正府官員。
分詞解釋
宗正:
1.官名。掌管王室親族的事務。漢魏以后,皆由皇族擔任。
2.尊崇,宗仰。
3.表率,楷范。
4.復姓。唐有殿中少監宗正辯。見《通志.氏族四》。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火紅:
①像火一樣紅:火紅的太陽。
②形容旺盛或熱烈:火紅的青春ㄧ日子過得火紅。

火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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