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特里赫特條約

馬斯特里赫特條約
詞語意思
全名《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和政治聯盟條約》。簡稱“歐洲聯盟條約”。1991年12月10日在荷蘭的馬斯特里赫特歐洲共同體的首腦會議上通過。規定了實現歐洲聯盟的目標和步驟。1993年10月各成員國最終完成批準程序,歐共體第十次特別首腦會議上宣布該條約于同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分詞解釋
步驟:
①步為緩行,驟為急走。引申為緩急:步驟徐疾之節。
②事情進行的程序、次第:有步驟地進行。
聯盟:
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為了共同行動而訂立盟約所結成的集團:反法西斯聯盟。
②指個人、集體或階級的聯合:工農聯盟。
簡稱:
①較復雜的名稱的簡化形式。如中專(中等專業學校)、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
②簡單地稱呼:化學肥料簡稱化肥。
批準:
上級對下級的請求等表示準許:學校已批準了我們提出的意見。

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30/93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