匭院

匭院
詞語解釋
官署名。匭使院的省稱。唐武后垂拱元年置,屬中書省,以諫議大夫及補闕﹑拾遺一人為知匭使。設方函,四面分別涂青丹白黑四色,每日暮進晨出,列于署外。凡臣民有懷才自薦﹑匡政補過﹑申冤辯誣﹑進獻賦頌者,均可以狀分類投匭。至宋太宗雍熙元年,改匭院為登聞鼓院及登聞檢院。參閱《唐六典》卷九﹑唐封演《封氏聞見記.匭使》。
分詞解釋
署名:
在書信﹑文稿或文件上簽上或打印上名字。
聞見:
1.聽到和看見。
2.所聞所見;知識。
3.嗅到。
辯誣:
對錯誤的指責進行辯解。
懷才:
1.亦作“懷材”。
2.懷抱才能,具有才能。
賦頌:
1.賦和頌。兩種文體。
2.吟賦作頌。


匭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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