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主
詞語解釋:
1.謂死后立有神主。
2.舊指女子已有未婚夫。
分詞解釋:
未婚夫:
已有婚約的雙方,男方是女方的未婚夫。
女子:
1.泛指女性。
2.處女。
3.女兒。
神主:
1.百神之主。
2.謂人民。
3.古代為已死的君主﹑諸侯作的牌位,用木或石制成。
4.后民間亦立神主祭祀死者。
5.主管祀神的人。
● 主
◎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
◎ 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將。
◎ 預示:早霞主雨。
◎ 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 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
◎ 姓。
● 有
◎ 存在:有關。有方(得法)。有案可稽。有備無患。有目共睹。
◎ 表示所屬:他有一本書。
◎ 表示發生、出現:有病。情況有變化。
◎ 表示估量或比較:水有一丈多深。
◎ 表示大、多:有學問。
◎ 用在某些動詞前面表示客氣:有勞。有請。
◎ 無定指,與“某”相近:有一天。
◎ 詞綴,用在某些朝代名稱的前面:有夏。有宋一代。
● 有
◎ 古同“又”,表示整數之外再加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