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之
詞語解釋:
猶總之。
[in a word;in short] 表示下文是總括性的話;要而言之;總之
分詞解釋:
總之:
1.總括而言。表示總括上文。
2.總括而言。表示概括性的結論。
● 要
◎ 索取:要賬。要價。
◎ 希望,想:要強。要好。
◎ 請求:她要我給她讀報。
◎ 重大,值得重視的:重要。要人。要領。綱要。要言不煩。
◎ 應該,必須:須要。
◎ 將:將要。快要。
◎ 如果,倘若:要是。
◎ 表選擇:要么。要不。要不然。
● 要
◎ 求,有所倚仗而強求:要求。要挾。
◎ 古同“腰”。
◎ 古同“邀”,中途攔截。
◎ 古同“邀”,約請。
◎ 姓。
● 之
◎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赤子之心。
◎ 助詞,表示修飾關系: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閑視之。
◎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 往,到:“吾欲之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