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滅

生滅
詞語解釋
1.佛教語。依因緣和合而有,謂之“生”;依因緣離散而無,謂之“滅”。
2.猶生死。
分詞解釋
和合:
1.和睦同心。
2.調和;混合;匯合。
3.猶撮合。
4.順當;吉利。
5.神名。即萬回哥哥。
6.神名。指和合二神。
7.神名。指清時所封唐高僧寒山﹑拾得二圣。
離散:
分散不能團聚(多指親屬):家人離散。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因緣:
1.機會;緣分。
2.依據;憑借;攀附。
3.勾結。
4.羅織罪名,加以構陷。
5.牽合,比附。
6.發端;緣起。
7.原因。
8.佛教語。佛教謂使事物生起﹑變化和壞滅的主要條件為因,輔助條件為緣。
9.舊時常以宿世的“因緣”來解釋人們今生的關系。猶言緣分。
10.關系。
11.姻緣。因,通“姻”。
生死:
1.生和死;生或死。
2.偏指死。
3.用以表示堅決。猶死活。
4.偏指生;永生。
5.使生或死。
6.特指使人死而復生。
7.謂視如生死大事。
8.謂相互間彼生我死,不可調和。
9.佛教謂流轉輪回。后道教亦用之。

生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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