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都

軍都
詞語解釋
1.軍中戰友。
2.山名。在今北京市昌平縣境。
分詞解釋
北京市:
簡稱“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央直轄市。在中國中北部、華北平原北端。面積1.68萬平方千米。人口1077萬(1995年)。中國七大古都之一。1928年設市,初名北平,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建為首都,改設北京市。全國最大的政治、文化中心。以機械、化學、冶金為主的綜合性工業基地。全國最大的鐵路和航空樞紐。京哈、京滬、京九、京廣和京包等鐵路交點。故宮、頤和園、八達嶺長城等舉世聞名。
戰友:
在一起戰斗或在一起戰斗過的人。

● 軍(軍)
◎ 武裝部隊:軍威。軍服。行軍。軍功。軍犬。軍備。軍紀。軍銜。軍閥。軍令狀。異軍突起。潰不成軍。
◎ 軍隊的編制單位,是“師”的上一級。
◎ 泛指有組織的集體:勞動大軍。
● 都
◎ 大都市:都市。都會。通都大邑。
◎ 一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國都。京都。建都。
◎ 美好:“雍容閑雅,甚都”。都麗。都雅。
◎ 總:都為一集。
◎ 居:“都卿相之位”。
◎ 古代稱頭目、首領。
◎ 姓。
● 都
◎ 全,完全:都要。功課學得都不錯。
◎ 表示語氣的加重:一動都不動。


軍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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