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頻

聲頻
詞語解釋
音頻,任何正常可聽聲波的頻率,指大約在15到20000赫之間范圍內的任一頻率。
音頻,任何正常可聽聲波的頻率,指大約在15到20000赫之間范圍內的任一頻率
分詞解釋
頻率:
①單位時間內完成振動(或振蕩)的次數。單位為赫茲。頻率f和周期t互成倒數,即f=1t,t=1f。
②在概率研究中,隨機事件發生的次數與總試驗次數之比值。一般情況下,常用隨機事件的頻率去估計該事件的概率。總試驗次數越多,估計的偏差越小。
音頻:
指20音頻20000赫范圍內的頻率。常人能反應的高頻端約在14000赫以下,只有少數人能達到20000赫。高級音響設備及光盤等載體要求有上述頻率響應。300赫至3000赫的頻率范圍稱“話頻”,在電話傳輸中常用這一頻段。
聲波:
聲振動在彈性介質中的傳播過程。是傳遞聲能的形式。在氣體和液體中傳播的聲波是縱波,在固體中傳播的聲波有縱波也有橫波。按振動頻率高低,有超聲波、可聽聲波和次聲波。


聲頻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30/96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