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過

認過
詞語解釋
1.承認自己的過失。
2.謂認可了某種關系。
3.任它過去。認﹐用同“任”。
分詞解釋
自己:
1.代詞。自身﹐本身。
2.自己人。
3.知己親近;關系密切。
過去:
時間詞,現在以前的時期(區別于‘現在、將來’):過去的工作只不過像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
關系:
①事物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狀態:正確處理科學技術普及和提高的關系丨這個電門跟那盞燈沒有關系。
②人和人或人和事物之間的某種性質的聯系:拉關系丨關系戶丨同志關系丨軍民關系丨社會關系。
③對有關事物的影響或重要性;值得注意的地方(常跟‘沒有、有’連用):這一點很有關系丨沒有關系,修理修理照樣兒能用。
④泛指原因、條件等:由于時間關系,暫時談到這里為止。
⑤表明有某種組織關系的證件:隨身帶上團的關系。
⑥關聯;牽涉:棉花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
承認:
①對事實行為表示確認;同意:他承認這是他干的。
②即“國際承認”。一國認可另一國為主權國家和新的國家機構為合法政府,并愿意與其交往、發展正常關系的外交行為。一般采用相互致函、發照會、發表聯合公報、互派外交代表、簽訂條約等形式來表示。相互承認是建立外交關系的前提。
認可:
許可;同意:此事已經主管部門認可。


認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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