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府
詞語解釋:
1.漢代稱丞相與御史。
2.宋代稱中書省和樞密院。
3.明﹑清兩代同知(知府的副職)的俗稱。
4.指大腸小腸。
分詞解釋:
知府:
官名。宋代將大郡升為府,遣朝臣出任長官,稱知某府事,簡稱知府。后成定制。明代時成為府一級行政長官的正式名稱,轄州縣。清代沿用。
俗稱:
通俗的或非正式的稱呼。
小腸:
消化器官之一。消化道各部分中最長的一段。成人的小腸全長為5小腸7米。分為十二指腸、空腸和回腸三部分。具有消化食物和吸收營養的功能。
副職:
副的職位:副職干部ㄧ擔任副職。
相與:
①偕同;一起:卒相與歡|疑義相與析。
②相互:相與悖謬|相與恐懼訛言。
③相處;交往:相與甚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