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得

要不得
詞語解釋
1.亦作“要不的”。猶了不得﹐表示極甚的意思。
2.表示對壞人﹑壞事或錯誤言行的否定。等于說“不能那樣做”或“不能容許”。
[be no good; intolerable;objectionable] 表示人或事物很壞,不能容忍
這樣干,實在要不得
分詞解釋
錯誤:
①不正確;與實際不合:錯誤的看法。
②指不正確的觀點、行為等:犯錯誤|錯誤非常嚴重。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壞事:
使事情搞糟:照他說的做,非壞事不可。
否定:
①否認事物的存在或事物的真實性(跟‘肯定’相對):全盤否定ㄧ否定一切。
②表示否認的;反面的(跟‘肯定’相對):否定判斷。

要不得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30/97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