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碑
詞語解釋:
1.明洪武二年詔境內立學﹐十五年禮部頒學校禁例十二條﹐禁生員不得干涉詞訟及妄言軍民大事等﹐刻石置于學宮明倫堂之側﹐稱為臥碑。清順治九年又另立條款八項﹐頒刻學宮﹐稱為新臥碑。
2.泛指鐫刻各種禁例的石碑。
分詞解釋:
各種:
1.指諸多物類。
2.猶言各式各樣。
不得:
1.不能得到;得不到。
2.不能;不可。
年禮:
1.對年老致仕者優遇之禮。
2.為慶賀年節而饋贈的禮物。
條款:
1.文件或契約上所定的項目。
2.條件,為某事而提出的要求或應達到的標準。
臥碑
詞語解釋:
1.明洪武二年詔境內立學﹐十五年禮部頒學校禁例十二條﹐禁生員不得干涉詞訟及妄言軍民大事等﹐刻石置于學宮明倫堂之側﹐稱為臥碑。清順治九年又另立條款八項﹐頒刻學宮﹐稱為新臥碑。
2.泛指鐫刻各種禁例的石碑。
分詞解釋:
各種:
1.指諸多物類。
2.猶言各式各樣。
不得:
1.不能得到;得不到。
2.不能;不可。
年禮:
1.對年老致仕者優遇之禮。
2.為慶賀年節而饋贈的禮物。
條款:
1.文件或契約上所定的項目。
2.條件,為某事而提出的要求或應達到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