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論

認識論
詞語解釋
關于人類認識的哲學理論。主要內容包括人類認識的對象、來源、本質、能力、形式、過程、規律、檢驗等。在認識論中存在著可知論和不可知論、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對立。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唯物主義:
認為世界就其本質來說是物質的,是不依賴于人的意識而客觀存在的,意識是物質存在在人腦中的反映的哲學觀點。
形式:
見“內容與形式”。
來源:
①事物所從來的地方;事物的根源:經濟來源。
②(事物)起源;發生(后面跟‘于’):神話的內容也是來源于生活的。
唯心主義:
物質世界是意識、精神的產物,意識、精神是第一性的,物質是第二性的哲學觀點。


認識論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30/98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