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吏
詞語意思:
通曉法令﹑執法嚴峻的官吏。
分詞解釋:
嚴峻:
嚴肅;嚴厲:嚴峻的問題|嚴峻的考驗。
通曉:
了解;精通:通曉六國文字。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執法: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御史為“執法”。
3.星名。
文法吏
詞語意思:
通曉法令﹑執法嚴峻的官吏。
分詞解釋:
嚴峻:
嚴肅;嚴厲:嚴峻的問題|嚴峻的考驗。
通曉:
了解;精通:通曉六國文字。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執法: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御史為“執法”。
3.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