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丞
詞語意思:
輔助郡守縣令的主要官吏。《史記.陳涉世家》:“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漢書.陳勝傳》引此文,顏師古注:“守丞,謂郡丞之居守者。一曰郡守之丞,故曰守丞。”漢《倉頡廟碑側》:“衙守丞臨晉張疇字元德,五百。”衙,左馮翊的屬縣。一說為郡守丞,或守獄官之丞。或郡邸守邸之丞。參閱《漢書.丙吉傳》顏師古注﹑王先謙補注。
分詞解釋:
獄官:
1.主持刑獄的官吏。
2.指管理監獄的官吏。
補注:
1.古書注釋體式之一。對原有注釋加以補充或駁正。
2.指起補充說明作用的注釋。
輔助:
①從旁幫助:多加輔助。
②輔助性的;非主要的:輔助勞動ㄧ輔助人員。
一曰:
1.標舉項目用語。
2.猶一說,即另外一種說法。
廟碑:
宗廟﹑祠廟中立的石碑。亦指刻于廟碑上的記述死者功德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