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

承攬
詞語意思
當事人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驗收后支付約定的報酬的民事法律行為。其中當事人一方為承攬人,他方為定作人。通常有(物品)加工承攬。
分詞解釋
加工:
①把原材料、半成品等制成成品,或使達到規定的要求:來料加工ㄧ加工成型 ㄧ面粉加工廠。
②指做使成品更完美、精致的各種工作:技術加工ㄧ藝術加工。
完成:
1.指完婚。
2.保全;救護。
3.成就。按照預定的目的結束事情。
收后:
猶殿后。謂走在隊伍的最后面。
作人:
1.《詩.大雅.棫樸》:“周王壽考,遐不作人。”孔穎達疏:“作人者,變舊造新之辭。”后因稱任用和造就人才為“作人”。
2.做人。指立身行事。
3.指通人道。
報酬:
由于使用別人的勞動、物件等而付給別人的錢或實物:種花栽樹,是我應盡的義務,不要報酬。

承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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