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黜
詞語解釋:
①罷官;免職。
②貶低;排斥: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1) [belittle and reject]∶貶低并排斥
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漢書.武帝紀贊》
(2) 即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儒學大師董仲舒在上漢武帝的“天人三策”中,提出凡“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建議以儒家思想作封建國家的統治思想,這就歷史上所指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這個建議得到漢武帝的采納,開始在長安設太學,專講儒家經典《詩》、《書》、《易》、《禮》、《春秋》等,起用大批儒生作官,從此儒家思想逐漸成為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
(3) [dismiss from office]∶免除[官職]
分詞解釋:
罷黜百家:
罷黜:廢棄不用。原指排除諸子雜說,專門推行儒家學說。也比喻只要一種形式,不要其他形式。
貶低:
故意降低對人或事物的評價:對這部電影任意貶低或拔高都是不客觀的。
排斥:
①排擠斥逐:排斥異己|排斥眾說。
②見“吸引與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