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法

生法
詞語解釋
1.制定法令。
2.設法。
[try;manage] 〈方〉∶想辦法
分詞解釋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制定:
定出;擬訂:制定計劃。
設法:
1.立法。
2.施展法術。
3.籌劃﹔想辦法。
4.猶辦法。
5.宋代酒肆有利用妓女坐堂作樂﹐招誘顧客者﹐稱為“設法”。

● 生
◎ 一切可以發育的物體在一定條件下具有了最初的體積和重量,并能發展長大:誕生。滋生。生長。
◎ 造出:生產。
◎ 活的,有活力的:生存。生命。生物。生機。出生入死。舍生取義。
◎ 有生命的東西的簡稱:眾生。喪生。衛生。
◎ 生活,維持生活的:生計。生意。
◎ 整個生活階段:一生。平生。今生。
◎ 發出,起動:生病。生氣。生效。生花之筆。談笑風生。
◎ 使燃料燃燒起來:生火。
◎ 植物果實不成熟:生瓜。
◎ 未經燒煮或未燒煮熟的:生飯。生水。
◎ 不熟悉的,不常見的:生疏。生客。生字。陌生。
◎ 不熟練的:生手。
◎ 未經煉制的。生鐵。
◎ 硬:態度生硬。生吞活剝。
◎ 甚,深:生怕。生疼。
◎ 正在學習的人:學生。門生。
◎ 有學問或有專業知識的人:儒生。醫生。
◎ 傳統戲劇里扮演男子的角色:小生。老生。武生。
◎ 詞尾:好生休養。
◎ 姓。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生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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