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
詞語意思:
1.士兵,參加作戰的人。
2.泛指參加正義斗爭或從事正義事業的人。
(1) [soldier]∶士兵
新入伍的戰士
戰士還者。——《資治通鑒》
(2) 又
江夏戰士
(3) [fighter]∶泛指從事某種正義事業的人
白衣戰士
分詞解釋:
作戰:
1.軍隊之間的敵對和互相殘殺。
2.打仗。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參加:
1.交加。
2.加入某種組織或某種活動。
3.猶提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