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

書證
詞典解釋
辭書中引自文獻的例證。
[documented evidence] 能夠用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件或文字材料,也指詞典中可以印證釋義的語言材料
分詞解釋
文獻:
原義指同歷史、文化有關的典籍和人物。今指用文字、圖像、符號、聲頻、視頻等手段記錄人類知識的各種載體。
例證:
用來證明一個事實或理論的例子。

證(證)
◎ 用人物、事實來表明或斷定:證明。保證。證實。作證。對證。論證。人證。物證。
◎ 憑據,幫助斷定事理的東西:證據。憑證。證書。出入證。證章。有詩為證。證券。
書(書)
◎ 成本的著作:書籍。書刊。書稿。書香。書卷氣(指在說話、作文、寫字、畫畫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讀書人的風格)。書生氣(指讀書人脫離實際的習氣)。
◎ 信:書信。書札。書簡。書函。
◎ 文件:證書。說明書。
◎ 寫字或寫的字:書法。書寫。書桌。書案。書畫。
◎ 寫文章:大書特書。罄竹難書。
◎ 字體:草書。隸書。楷書。
◎ 古書名,《尚書》的簡稱(亦稱“書經”)。
◎ 某些曲藝形式的通稱:說書。聽書。

書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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