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

野史
詞語意思
舊指私人編撰的史書:稗官野史|人間野史亦堪傳。
分詞解釋
稗官野史
稗官:古代的一種小官,專給帝王搜集街談巷語,道聽途說,以供省覽,后稱小說或小說家為稗官。指舊時的小說和私人編撰的史書。
史書
1.漢稱令史所習之書,即當時通用的隸書。
2.記載歷史的書籍。
人間
人世間:人間樂園|天上人間。
私人
1.古時稱公卿﹑大夫或王室的家臣。
2.親戚朋友或以私交﹑私利相依附的人。
3.通奸的情人。
4.個人。對公家而言。

野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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