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儀
詞語解釋:
庭訓和儀范。
分詞解釋:
庭訓:
1.《論語.季氏》記孔子在庭,其子伯魚趨而過之,孔子教以學《詩》﹑《禮》。后因稱父教為庭訓。
2.泛指家教。
3.當庭訓誡。
儀范:
1.禮法,禮儀。
2.儀容,風范。
3.作為典范。
4.典范,表率。
● 訓(訓)
◎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訓。培訓。
◎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 解釋詞的意義:訓詁(解釋古書中的字、詞句的意義。亦稱“訓故”、“詁訓”、“故訓”)。訓讀(日文借用漢字寫日語原有的詞,用日語語音讀漢字)。
● 儀(儀)
◎ 人的外表或舉動:儀態。儀表。威儀(使人敬畏的嚴肅容貌和舉止)。
◎ 按程序進行的禮節:儀式。儀仗。司儀。
◎ 禮物:賀儀。謝儀。
◎ 供測量、繪圖、實驗用的器具:儀器。
◎ 法制,準則:儀刑。“設儀立度,可以為準則”。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