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歷

陽歷
詞語解釋
全稱“太陽歷”。即“公歷”。
[solar calendar] 太陽歷。以回歸年為基準的一種歷法,一年的長度為365.24220日
分詞解釋
公歷:
陰歷的一種,是現在國際通用的歷法。一年365天,分為十二個月,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為大月,每月31天,四、六、九、十一月為小月,每月30天,二月是28天。因地球繞太陽一周實際為365.24219(太陽年),所以每400年中有97個閏年,閏年在二月末加一天,全年是366天。閏年的計算法是:公元年數用4除得盡的是閏年(如1960年),用100除得盡的是平年(如1900的),用100除得盡用400也除得盡的是閏年(如2000年)。紀元是從傳說的耶穌生年算起。也叫格里歷,通稱陽歷。
太陽歷:
即陽歷。歷法的一種。年的長短依據天象﹐平均長度約等于回歸年﹐月的長短則是人為規定。現今大多數國家通用的陽歷創始于羅馬(公元前46年)﹐后經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于1582年命人修訂﹐而成目前所用的陽歷。
全稱:
1.指某一類事物的全部﹑全體。
2.完整的稱呼﹑叫法(多指具體的組織機構)。


陽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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