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性實驗
詞語解釋:
一般指能決定性地判決相互對立的兩個假說或理論中的一個為“真”而另一個為“假”的實驗。它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對相互競爭的理論有相對的、暫時的、局部的判決作用,但是最終的、一勞永逸地宣布證實一個理論而否認另一個理論的判決性實驗并不存在。
分詞解釋: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注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于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實驗:
為了檢驗某種理論或假設是否具有預想效果而進行的試驗活動。也指實驗的工作:實驗課|做實驗|物理實驗|科學實驗。
暫時:
①短時間的:這是暫時的困難。
②副詞。表示事情或狀態延續的時間短:暫時休會|暫時閉上眼睛。
兩個:
兩個錢的省稱。指一些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