褓姆
詞語解釋:
受雇為人照管嬰幼兒童或為人從事家務勞動的婦女;亦為保育員的舊稱。
分詞解釋:
保育員:
幼兒園和托兒所里負責照管兒童生活的工作人員。
兒童:
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紀比‘少年’小):兒童讀物。
受雇:
受人雇用。如:受雇擔任保鏢。
為人:
1.做人處世接物。
2.指人在形貌或品性方面所表現的特征。
3.謂區別于萬物而作為人。
4.猶體面。
5.謂男女交媾。
婦女:
成年女子的通稱:婦女干部 ㄧ勞動婦女。
褓姆
詞語解釋:
受雇為人照管嬰幼兒童或為人從事家務勞動的婦女;亦為保育員的舊稱。
分詞解釋:
保育員:
幼兒園和托兒所里負責照管兒童生活的工作人員。
兒童:
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紀比‘少年’小):兒童讀物。
受雇:
受人雇用。如:受雇擔任保鏢。
為人:
1.做人處世接物。
2.指人在形貌或品性方面所表現的特征。
3.謂區別于萬物而作為人。
4.猶體面。
5.謂男女交媾。
婦女:
成年女子的通稱:婦女干部 ㄧ勞動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