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舊
詞語解釋:
1.丟棄舊狀。
2.遺棄舊好。
分詞解釋:
舊好:
〈書〉
①指過去的交誼:重修舊好。
②指舊交;老朋友。
遺棄:
①丟掉;放棄:笨重物品帶不走,全都遺棄了。
②不履行贍養或撫養親屬的義務:厚次敘九族之親而不遺棄|遺棄糟糠,別婚士族。
● 舊(舊)
◎ 過時的,與“新”相對:舊式。舊俗。
◎ 東西因經過長時間而變了樣子:舊衣服。舊書。
◎ 原先曾有過的,過去很長時間的:舊居。舊友。
◎ 有交情,有交情的人:故舊(指老朋友)。念舊(懷念舊日情誼)。
● 棄
◎ 舍去,扔掉:拋棄。遺棄。棄權。棄市(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并將尸體暴露街頭)。棄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棄養(父母死亡的婉辭)。棄置不顧。棄瑕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