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族
詞語解釋:
古時我國北部和西北部少數民族的部屬。
分詞解釋:
少數民族:
指多民族國家內人口居于少數的民族,也有指外來移民的。在中國,有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畬、高山、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達斡爾、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錫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爾、獨龍、鄂倫春、赫哲、門巴、珞巴、基諾等55個少數民族,人口約9132萬(1990年),占全國總人口8%。分布呈大雜居、小聚居格局。多有本民族語言文字,部分通用漢語文。宗教和自然崇拜有廣泛深刻的影響。社會發展較漢族緩慢,經濟比較落后,且發展不平衡。多從事農牧、漁獵生產。解放后,通過民主改革,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實現了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平等。各少數民族與漢族一起走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道路。
北部:
1.泛指一國一地的北方地區。
2.謂漢時北匈奴所居之地。
3.《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太祖﹞年二十,舉孝廉為郎,除洛陽北部尉。”后因以借指令尉。
部屬:
1.順次安排。
2.部下。
3.舊指中央六部各司署的屬官。
● 帳(帳)
◎ 用布或其他材料等做成的遮蔽用的東西:帳子。帳幕。帳篷。蚊帳。青紗帳。
◎ 同“賬”。
● 族
◎ 親屬,泛指同姓之親:族規。族長。家族。
◎ 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遺傳特征的人群:種族。
◎ 指在歷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穩定共同體,他們有共同的語言、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質:民族。
◎ 聚居而有血統關系的人群的統稱:宗族。氏族。部族。
◎ 事物有共同屬性的一大類:芳香族。
◎ 封建時代的一種殘酷刑罰,一人有罪,把全家或包括母親、妻家的人都殺死:族滅。
◎ 聚合,集中:云氣不待族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