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鐘
詞語意思:
1.古之打擊樂器,多為廟堂所用。
2.樂律十二律中的第一律。
3.比喻君王。
4.以黃鐘調為基音之樂曲。
5.敬稱他人之詩文。
6.古代為了預測節氣,將葦膜燒成灰,放在律管內,到某一節氣,相應律管內的灰就會自行飛出。黃鐘律和冬至相應,時在十一月。
7.指與冬至日相應的律管。
8.唐教坊曲名。
分詞解釋:
打擊樂器:
通過敲打發音的樂器,如鑼、鼓等。
廟堂:
太廟的明堂。古代帝王祭祀、議事的地方。借指朝廷: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
十一月:
格里歷[即陽歷]每年的第十一個月。
律管:
亦稱“律琯”。
1.用竹管或金屬管制成的定音器具。
2.古代亦用作測候季節變化的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