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眼
詞語意思:
1.目光所及。
2.顯眼;引人注目。
3.看不順眼。
[conspicuous] 〈方〉∶礙眼,看不順
分詞解釋:
引人注目:
注目:注視。吸引人們注意。
顯眼:
顯明而容易被看到;引人注目。
目光:
1.眼睛的光芒。
2.識見;見解。
所及:
可及。
觸眼
詞語意思:
1.目光所及。
2.顯眼;引人注目。
3.看不順眼。
[conspicuous] 〈方〉∶礙眼,看不順
分詞解釋:
引人注目:
注目:注視。吸引人們注意。
顯眼:
顯明而容易被看到;引人注目。
目光:
1.眼睛的光芒。
2.識見;見解。
所及:
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