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

判例
詞語解釋
法院可以援引為審理同類案件的法律依據的判決和裁定。在某些國家對具體案件作出的判決和裁定可因法院多次援引而被賦予一般法律規范的性質。在英國,判例是法的主要表現形式。在我國,法院對同類案件所作的判決和裁定只能作為審理案件的參考,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分詞解釋
同類:
1.指同姓。
2.同一種類。
3.指同一類人。如同僚﹑同輩﹑同行﹑同伙等。
某些:
表示不止一個或一種的不定數量。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判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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