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跡人
詞語意思:
元制﹐凡犯盜竊或強盜初犯﹑罪不至死者﹐在其項﹑臂刺字﹐列入特殊戶籍﹐加以監督﹐稱之為“警跡人”。
分詞解釋:
初犯:
1.法律上指第一次犯罪,對累犯﹑再犯而言。
2.指第一次犯(錯誤)。
強盜:
1.以暴力奪人財物。
2.以暴力搶奪他人財物的人。亦泛指行為像強盜那樣的人。
特殊:
不同一般的;不平常的:特殊性|情況特殊|特殊待遇。
盜竊:
偷:盜竊國家文物。
監督:
①察看并督促:監督執行ㄧ接受監督。
②做監督工作的人:舞臺監督。
警跡人
詞語意思:
元制﹐凡犯盜竊或強盜初犯﹑罪不至死者﹐在其項﹑臂刺字﹐列入特殊戶籍﹐加以監督﹐稱之為“警跡人”。
分詞解釋:
初犯:
1.法律上指第一次犯罪,對累犯﹑再犯而言。
2.指第一次犯(錯誤)。
強盜:
1.以暴力奪人財物。
2.以暴力搶奪他人財物的人。亦泛指行為像強盜那樣的人。
特殊:
不同一般的;不平常的:特殊性|情況特殊|特殊待遇。
盜竊:
偷:盜竊國家文物。
監督:
①察看并督促:監督執行ㄧ接受監督。
②做監督工作的人:舞臺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