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詔
詞語解釋:
遷徙之詔令。
分詞解釋:
詔令:
1.號令。
2.皇帝發布命令。
3.文體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發命令﹑文告的總稱。包括冊文﹑制﹑敕﹑詔﹑誥﹑策令﹑璽書﹑教﹑諭等。
遷徙:
1.猶變化。
2.更改;改變。
3.搬家;從一處搬到另一處。
4.流放邊遠地區。
5.謂升遷官職。
● 遷(遷)
◎ 機關、住所等另換地點:遷居。遷移。遷徙。
◎ 變動,轉變:變遷。遷就(改變自己的意見,湊合別人)。遷延(拖延)。遷怒。事過境遷。
◎ 貶謫,放逐:遷謫(貶官遠地)。遷客(流遷或被貶謫到外地的官)。
◎ 古代稱調動官職,一般指升職:升遷。
● 詔(詔)
◎ 告訴,告誡: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 帝王所發的文書命令:詔書。詔令。詔諭。奉詔。遺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