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戰法規
詞語意思:
國際法關于在海上進行戰爭或武裝沖突時,限制使用的作戰手段、方法,以及保護平民、戰爭受難者和戰斗人員的法律原則和規則的總稱。1856年在巴黎簽訂的《關于海戰法的宣言》是第一部海戰法規。
分詞解釋:
平民:
普通的民眾;老百姓:平民百姓|平民階層|平民與貴族。
國際法:
國際公法的簡稱。
方法:
關于解決思想、說話、行動等問題的門路、程序等:工作方法ㄧ學習方法ㄧ思想方法。
海戰:
敵對雙方海軍兵力在海洋上進行的戰役或戰斗。
限制:
①規定的范圍:出入沒有時間限制。
②約束:舊的生產關系限制了生產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