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忽
詞語解釋:
遺忘,忽略。
分詞解釋:
遺忘:
對識記過的材料不能再認與回憶,或者錯誤的再認與回憶。分為暫時性遺忘和永久性遺忘,前者指在適宜條件下還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后者指不經重新學習就不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
忽略:
沒有注意到;疏忽:只追求數量,忽略了質量。
● 忽
◎ 粗心,不注意:忽視。疏忽。忽略。玩忽職守。
◎ 迅速,突然:忽而。忽然。忽地。忽高忽低。
◎ 長度和重量單位(十忽為一絲,十絲為一毫):忽微(極言細微)。微忽其微。
● 棄
◎ 舍去,扔掉:拋棄。遺棄。棄權。棄市(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并將尸體暴露街頭)。棄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棄養(父母死亡的婉辭)。棄置不顧。棄瑕錄用。